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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工作

    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2023年05月09日    已浏览:次   图/文:

    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启动,请各学院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一般为2023年5-6月。

    二、中期检查组织

    各课题组按学科成立中期检查小组(一般由3人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由指定专人(工作人员)对中期检查过程作记录。中期检查小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均应在中期检查报告上签名。中期检查表和相关材料应在学院存档。

    三、中期检查内容

    (一)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

    (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

    (三)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四)解决的方法或实施方案;

    (五)后续工作计划;

    (六)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四、中期检查程序

    (一)博士生一般结合论文阶段报告进行,硕士生一般采取“小答辩”的形式进行。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论文研究进度、主要阶段成果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辩。

    (三)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对检查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等应有一定的说明,给出检查意见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四)如有选题变更需完成在线申请。

    (五)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中检情况进行抽查,请提前一周将附件3-安排表发送到邮箱shaojuan@nbu.edu.cn,以便审核与公示。

    五、中检结果处理

    (一)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研究生要督促其加快论文工作进度。

    (二)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做出适当处理,及早调整工作方案,必要时学院或学位点可规定在一定时间以后再次中检。

    (三)对问题突出严重者,学院应给予警告,直至终止培养。

    (四)中期检查结束后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到科教办:

    1、附件1-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东楼31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aojuan@nbu.edu.cn,写明哪个班级的材料。

    2、完成在线文档编辑。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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