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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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工作

    2016年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图文)

    2016年03月17日    已浏览:次   图/文:

    2016年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调剂工作

    1.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调剂比例一般控制在1:1.2。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3.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复试工作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在校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2)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口试、听力测试;

    (3)面试(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

    (4)体检。

    3.成绩计算原则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3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录取,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4.资格审核

    (1)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包括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并完成注册的学生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咨询电话:0574-86662202。

    (3)复试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并在复试考生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5.复试方式: 

    (1)专业课面试考核方式抽签制,60分为及格,最高100分,不及格考生不能录取;

    (2)英语考核方式为英语交谈、阅读与翻译1~2段英文资料,60分为及格,最高100分,不及格考生不能录取;

    (3)英语和专业面试时间总计15分钟,思政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

    (4)面试老师当场给出成绩,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保存;

    (5)复试情况全程录像、录音,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对于弄虚作假级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录取工作

     1.在德智体全方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及时调取考生档案材料,考生不得个人携带;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五、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nbu.edu.cn/)会将以上信息进行公开,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文件类型: .doc2016复试方案--调剂前上交研究生院版本.doc (1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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