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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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工作

    复试时间安排

    2016年03月17日    已浏览:次   图/文:

     文件类型: .xls复试22-24日流程.xls (24.00 KB)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2016复试流程表
    时间 事项 参加人员 工作内容、地点
    3月22日下午13:30-15:30 报到、材料审查、材料发放 所有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 报到时将严格进行资格复查。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包括:
    (1)交验材料:①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③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2)交存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②《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表》(下载地址: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42/5838.htm)。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③一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
    ④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⑤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
    ⑥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制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6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⑦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⑧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
    ⑨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定向类别的考生须明确有工作单位。报考类别选择不当会引发档案接转的后续问题,甚至影响录取,请考生特别注意。
    另: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并在复试考生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信息的准确性。
    (4)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复试承诺书。
    (5)领取体检表,60元体检费交由学校校医院。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咨询电话:0574-87600891。
    3月22日下午15:30-16:30 集中开会 所有考生 宣讲复试内容、日程安排、相关信息核对,地点:海洋学院12号楼一楼报告厅
    3月22日下午18:30-20:30 笔试 所有考生 笔试地点,见海洋学院12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
    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历的考生 笔试地点,见海洋学院12号楼一楼大厅公告栏
    3月23日上午8:00-11:00 体检 所有考生 校医院(3月22日-3月25日每天上午,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复试通知)
    3月23日下午13:30开始 思政面试 所有考生 报到后见复试流程表及相关通知
    专业面试(含外语测试) 所有考生
    3月24日上午 公布复试结果 所有考生 在一楼报告厅集合,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分专业进行接受确认工作,未录取考生咨询校内调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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