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NGLISH 宁大主页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机构设置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学院文化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全职教师
    骨干人才
  • 科学研究
    学科与科研平台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规章制度
  • 本科教育
    招生信息
    专业介绍
    培养方案
    教学大纲
    课程建设
    教师发展
    规章制度
    教师下载
    学生下载
  • 研究生培养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导师信息
    毕业工作
    导师选聘
    公示公告
  • 学生工作
  •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委文件
    党建动态
    党风廉政
    工会动态
    关工委
  • 地方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
    教授、博士进企业
    继续教育与培训
    研学活动
    科普基地
    校地合作
  • 实验室管理
    中试基地
    教学实验中心
    科研用房与装备管理中心
  • 信息公开
    学院文件
    表格下载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导师信息
    • 毕业工作
    • 导师选聘
    • 公示公告

    招生工作
    -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招生工作
    招生工作

    海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2年12月08日    已浏览:次   图/文: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水产不超过3人;

         生物学不超过2人。

    二、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 学生证原件;

    4. 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6. 诚信复试承诺书;

    7. 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综合考核及时间安排

    1.复试综合考核内容: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100分)、科研能力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

    (1)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科研能力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

    2022年12月9日(周五),上午9:00;地点:竺银康楼303会议室。

    (三)成绩计算

    1. 成绩计算办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40%+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成绩×30%+科研能力考核成绩×30%

    2. 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 3 天内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上交体检报告。

    三、录取工作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根据考生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三)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haiyang.nbu.edu.cn/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891(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576

    学院申述邮箱:ndhyjiandu@126.com(发件人需实名制,并留下联系方式)

    六、复试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报考专业代码

    报考专业名称

    备注

    1

    2111091023

    刘洋

    090800

    水产

     

    2

    2111091001

    白丽娜

    090800

    水产

     

    3

    2111091090

    汪纯

    090800

    水产

     

    4

    2111074051

    肖珂

    071000

    生物学

     

    5

    2111074011

    郭春云

    071000

    生物学

     

     

管理入口 旧版入口 总访问量:
  • 友情链接
  • 宁波大学
  • 人事处
  • 科技处
  • 研究生院
  • 宁大学工
  • 高等技术研究院
  • 教学助手管理入口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4-87600551 邮编:315832

© Copyright © 2014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