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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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工作

    海洋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6年09月17日    已浏览:次   图/文: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071000

    生物学

    46

    推免硕士生

    090800

    水产

    46

    推免硕士生

    095134

    渔业发展

    59

    推免硕士生

    071000

    生物学

    8

    直博生

    090800

    水产

    13

    直博生

    二、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9月21日(上午)9时至10月16日(中午)12时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四、申请材料

    1.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单(贴近期证件照1张)(见附件)。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3.学生证或在读证明(验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大学学习期间最新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8.获得的各类奖励、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9.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10.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11.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见附件)。

    五、复试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分批进行复试,每位申请推免生的复试成绩和排名仅在当批次有效。

    (一)推免硕士生

    1.复试内容

    (1)所有专业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复试一般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等,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 + 专业能力面试成绩×0.5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二)直博生

    1.复试内容

    (1)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主要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及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博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六、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分批次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当批次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五)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应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单位盖章)于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交至学院(通过邮政EMS或顺丰邮寄)。

    收件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891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南路169号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竺银康楼312

    (六)本方案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haiyang.nbu.edu.cn/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891(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30)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576

    九、复试安排

    1.复试分批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官网“研究生培养-招生工作”栏目通知。

    2.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推免系统完成报名后立即加入“宁大海洋2027年推免招生”QQ群(群号:772586984),要求实名入群。


    • 附件【1-2027年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次
    • 附件【2-2027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次
    • 附件【3-宁波大学推免研究生考生材料审查单.doc】已下载次
    • 附件【4-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推免生).doc】已下载次
    • 附件【5-个人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6-宁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7-研究生推免复试专用体检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8-推免复试科目大纲.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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