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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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检校三方联动 共筑海洋生态保护屏障——海洋违禁物品专家评审与移送协作机制在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签约落地

    2026年08月19日    已浏览:次   图/文:



    8月11日上午,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江北区人民法院与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共同举行《海洋违禁物品专家评审与办结处置移送协作机制(试行)》签约仪式,并完成首批涉案红珊瑚的现场移交。三方将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化司法与科研协同,提升涉海违禁物品鉴定与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签约仪式在宁波大学海洋学院举行。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军、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缪敏、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副院长母昌考分别代表三方签署协作文件。根据机制安排,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涉海洋违禁物品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可就涉案物品的种属鉴定、价值认定、生态损害评估等专业问题,委托宁波大学海洋学院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案件办结后,涉案违禁物品将依法移送学院,用于科研、教学及科普展示,实现司法处置与资源利用的有效衔接。

    签约仪式后,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与江北区人民法院向宁波大学海洋学院移交首批涉案红珊瑚。该批红珊瑚系司法机关在近期办结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的涉案物品。红珊瑚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研意义。将涉案红珊瑚移交高校用于科研科普,既符合涉案物品处置的规范要求,也为其发挥科学价值提供了合理路径。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三方围绕海洋违禁物品鉴定标准统一、移送程序衔接、专家库建设及日常联络机制等议题深入交流。与会各方一致认为,机制的建立有助于破解涉海案件办理中专业鉴定力量不足、涉案物品处置渠道不畅等实践难题,是司法与科研协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积极探索。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宁波大学海洋学院海洋生物陈列馆。该陈列馆展出海洋生物标本1000余种,是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参观过程中,各方就深化海洋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拓展合作领域交换了意见。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江北区法检机关与高校深化协同共治的有益尝试。下一步,三方将持续完善机制运行细节,推动涉海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共同守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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