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NGLISH 宁大主页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机构设置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学院文化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全职教师
    骨干人才
  • 科学研究
    学科与科研平台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规章制度
  • 本科教育
    招生信息
    专业介绍
    培养方案
    教学大纲
    课程建设
    教师发展
    规章制度
    教师下载
    学生下载
  • 研究生培养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导师信息
    毕业工作
    导师选聘
    公示公告
  • 学生工作
  •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委文件
    党建动态
    党风廉政
    工会动态
    关工委
  • 地方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
    教授、博士进企业
    继续教育与培训
    研学活动
    科普基地
    校地合作
  • 实验室管理
    中试基地
    教学实验中心
    科研用房与装备管理中心
  • 信息公开
    学院文件
    表格下载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学院公告
    • 院办通知
    • 科研通知
    • 教务通知
    • 研究生通知
    • 学工通知
    • 党委通知
    • 地方服务
    • 学科竞赛
    • 学术交流
    • 招聘信息
    • 党政办
    • 实验室通知

    研究生通知
    - 首页 - 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通知

    海洋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0年12月04日    已浏览:次   图/文: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超过7人。

    二、复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地点:海洋学院东楼312。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学生证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6.诚信复试承诺书;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复试。

    (三)复试考核及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2020年12月8日8:30;地点:海洋学院东楼303。

        2.考核内容:外语水平考核、专业与综合知识考核、科研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申请人以PPT形式向复试考核小组主要介绍三方面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内容、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复试考核小组关于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其中PPT汇报不超过15分钟。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复试成绩。

    各环节评分如下:

    1) 外语水平考核

    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申请人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A1)。

    2)专业与综合知识

    满分为100分。主要侧重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A2)。

    3)科研能力

    满分为100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硕士课程成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获科研成果奖励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研究计划书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养等。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A3)。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和不合格):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成绩= A1*0.4+A2*0.3+A3*0.3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完成后三天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三、录取工作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学院根据申请人的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可招收1名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若导师名下有多位考生,则需要以导师为单位对考生进行成绩排序,排序靠后的考生需另择导师。若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其他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三)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

    (四)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haiyang.nbu.edu.cn/

    学院咨询电话:邵老师,0574-87600891(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0-16:30)

    学院申诉电话:李老师,0574-87609576

    六、复试名单

    姓名

    硕士专业

    报考专业

    俞凯佳

    生物学

    水产

    张友仪

    生物学

    水产

    张顺

    渔业发展

    水产

    李亚

    渔业发展

    水产

    祝宇翔

    生物学

    水产

    罗晟

    生物学

    水产

    李亚亚

    渔业发展

    水产

     

    c

管理入口 旧版入口 总访问量:
  • 友情链接
  • 宁波大学
  • 人事处
  • 科技处
  • 研究生院
  • 宁大学工
  • 高等技术研究院
  • 教学助手管理入口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4-87600551 邮编:315832

© Copyright © 2014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