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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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2年12月02日    已浏览:次   图/文:

    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5〕23号)和《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2〕48号)等文件精神,本学期将组织2023年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1.2023年校教学研究项目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和“四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额和研究经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与学科特点、学院发展规划等自行确定;学校“四新”建设需上报2个“四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一般2万元,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经费一般1万元,由学院资助。“四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18个,研究经费2万元,由学校资助。研究经费原则上分立项和验收按7:3比例分两次进行划拨。

    3.评审采用匿名书面评审方式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统一审核。

    4.学校审核通过后,经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发文。

    二、立项及结题要求

    1.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校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三年之内有记录不良信誉(项目超过4年以上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尤其是重点项目必须围绕立项指南进行申报。项目预期成果需要与项目高度相关并注重产生的实际效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增刊除外,负责人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且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新获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领航课程、一流专业、一流团队/领航团队、优秀(规划)教材、实验教学项目(均须排名第一);

    (3)新获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

    (4)研究成果被采纳,形成院级及以上正式发布的文件或标准;

    (5)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讲义、教学课件、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试题(卷)库、教学视频材料、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教学软件等。

    “四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其预期成果参照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等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4)。

    3.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至多不超过4年。逾期仍未通过验收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4. 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报书》(附件1)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

    5. 申报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且专家评审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但没有被推荐为省教改项目的,建议申报人所在学院优先推荐为校级重点或一般项目(海洋一项负责人宋微微)。

    三、项目立项指南

    1.“四新”专业建设改革与发展研究

    2.“四新”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实践

    3. 新时代专业结构优化研究与实践

    4. 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

    5. 产教学研教学共同体建设研究

    6.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实践研究

    7.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研究——以**专业为例

    8. 新兴技术范式下的教师教学方法创新与实践

    9. 学分优化调整背景下强化学生课后有效学习的研究

    10. 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整体优化研究

    11. 新时期课程考核改革研究与实践

    12.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与实践研究

    13. 跨学科课程建设与实践研究

    14. 新时期高校劳动课程建设研究

    15.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

    16.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17. 拔尖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

    18. 虚拟教研室建设与实践研究

    19. 高校课程分数膨胀及其治理研究

    20. 新形态复合型教育教学资源体系构建研究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评审表》(附件2);

    3.《宁波大学拟立项教研项目汇总表》(附件3);

    请于2022年12月12日(周一)16:00前,将附件1-3发到崔雪邮箱(cuixue@nbu.edu.cn)。

     

    海洋学院

     2022年12月1日

    • 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评审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 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四新”之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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