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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通知

    关于2020级生物科学类学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2021年05月24日    已浏览:次   图/文:

    20级生物科学类同学:

    为做好宁波大学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宁波大学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宁大政〔2019〕102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专业分流对象

    生物科学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专业分流,但占用专业分流计划名额:

    1)招生时已确定专业的学生(新疆预科班、新疆内地生、西藏生、三位一体学生、港澳台学生等);

    2)符合2020年学校招生规定可在所属专业类中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

    3)以高水平运动员身份招生入学的学生;

    4)其他已确定专业的学生。

    2、专业分流原则及相关规则

    1)专业分流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原则以及专业志愿级差法进行。学生分流志愿人数超过分流计划数(详见阳明学院网站或专业分流系统)的专业,依据学生在所属专业类内的总积点分排名由前到后依次确定学生分流的专业。未能进入前一志愿的学生,按照专业志愿级差法进入后续志愿专业的分流。

    2)专业志愿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学生所属专业类总人数乘以3%(四舍五入后取整为加名次),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学生所属专业类总人数乘以2%(同上),第3专业志愿及以后志愿的级差为0。各专业类总人数为截至6月30日的实有全体学生人数。

    3)若所报志愿专业不符合开设条件的,则后续志愿依次递进。

    4)学生专业分流的成绩总积点分以第一学期所学课程的积点分与第二学期专业类相同学科基础必修课程积点分之和计算。第二学期申请缓考获批的课程不计入分流积点分统计。

    5)每个学生须对所属专业类内的所有专业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生在规定时间未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则将该学生随机调配至分流计划未满的专业。

    6)因休学或其他原因最多只有1学期成绩记录的学生,可正常参加本次专业分流;无成绩记录的学生只能在其他学生专业分流后,在所属专业类分流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任选1个。或经其本人书面申请,阳明学院、教务处同意后进入下一级同一专业类学习。

    3、专业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2日(第14周周三)14:00-6月9日(第15周周三)16:00,学生须登陆指定的专业分流系统填报志愿。系统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最后6位,系统网址:http://10.22.107.35:8888/NDYMZYFL/。首次登陆系统须修改密码。

    2)6月9日(第15周周三)16:00,专业分流系统填报志愿功能关闭,关闭后学生可以查看本人所填志愿,但不能修改。

    3)6月28日-6月30日(第18周周一至18周周三,暂定),学生参加已选的学科基础必修课程期末考试(具体根据学校安排)。

    4)7月5日(第19周周一,暂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成绩公示1个工作日。

    5)7月6日(第19周周二,暂定)9:00前,学校公布本学期学科基础必修课程积点分。

    6)7月6日(第19周周二)16:00-7月7日(第19周周三)16:00,专业分流系统填报志愿功能再次开放,学生登陆该系统查询专业分流总积点分、可更改专业分流志愿。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以专业分流系统中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

    7)7月8日(第19周周四)上午,各班学习委员领取学生专业分流志愿汇总确认表并组织学生签字确认。

    8)7月8日(第19周周四)13:00前,学习委员上交专业分流志愿汇总确认表。

    9)7月8日(第19周周四)-7月9日(第19周周五),学院进行专业分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专业分流结果并公示(13:00);公示期内,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查询。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学校审批。

    10)7月9日(第19周周五)13:00后,学生到分流专业所在学院报到。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理性选择专业,合理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阳明学院、海洋学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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