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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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通知

    关于海洋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动态进出的通知

    2026年09月21日    已浏览:次   图/文:

    24级、25级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拔尖创新班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20〕87 号)及《海洋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和生物技术)培养及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管理办法,现启动24级、25级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动态进出工作。

    一、指导意见

    24级、25级拟申请转入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须依据个人意愿,结合自身条件和学习能力,仔细阅读相关部、院(系)的工作方案,认真了解创新班的培养要求、接收条件、考核安排,完成报名和考核事宜。

    24级、25级拔尖人才创新班拟增补至不超过规定的招生人数。

    二、专家组成员

    组  长:李成华

    副组长:陈相瑞、张乐

    成  员:母昌考、史策、陈娟娟、徐嘉杰、王腾飞

    秘  书:韩艳辉

    三、选拔及退出程序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需自愿向海洋学院提交申请。经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进行面试,择优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符合退出条件的学生,由专家工作组讨论决定。对个别学生虽然达到退出条件,但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最后由讨论裁定。

    学生自愿退出创新班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最后由专家工作组确定。

    1、转入选拔条件

    学生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品行端正,立志考研深造,热爱学术创新,未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入学以来GPA排名大类或专业前20%,无补考课程,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若GPA排名相同,再参考创新成果)

    (2)创新成果突出(获省级以上竞赛奖项排名第一、或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专利转让10万以上排名前三、或C类期刊论文排名第一/B类期刊论文排名前二、或顶级会议论文排名前二),且有校内两位教授职称教师推荐。符合此项条件者人数较多时,各专业在稳定班级规模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进行筛选。

    2、退出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退出创新班,分流到普通班学习,或不享受创新班推免等相关政策。

    (1)每学年期末成绩不及格的课程门数达到或超过两门(不计补考成绩)。

    (2)在第一、二学年末,学生入学以来GPA排名位连续列创新班后10%者。

    (3)在校期间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

    四、时间安排

    截止9月24日下班前,请各位同学把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到科教办310韩艳辉老师处。

    五、结果

    由学院专家工作组讨论决定的最终选拔和退出名单公示后,由海洋学院发文,并向学校教务处报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教办 韩艳辉   电话:87600373

    地址:东楼310室 邮箱:hanyanhui@nbu.edu.cn



                                                                                         海洋学院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1、宁波大学拔尖创新班管理办法(试行)

    2、海洋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和生物技术)培养及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3、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进出申请表



    • 附件【附件2:海洋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培养及激励机制实施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拔尖人才创新班培养文件-校级202087.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海洋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进出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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