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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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12月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及寒假实验室开放统计的通知

    2019年12月16日    已浏览:次   图/文:


    各位老师:

    寒假临近,为加强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校设备处决定开展2019年12月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及寒假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院所辖全部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对所辖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此次月度检查以寒假前安全隐患排查为主要目标,检查重点包括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四个方面,具体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其中,假期前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须于假期前面向各实验室使用管理人员及留校开展科研实验的师生,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工作安排

        1.自查、整改、反馈阶段。12月16日-12月23日,各实验室组织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自行整改,填写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自查总结报告并报送至北楼110室,各楼层分管安全老师处(南楼1-2楼段雪梅老师,南楼3、7楼孙爱丽老师、南楼5、6楼詹萍萍老师、南楼4楼张春丹老师)。

    2.抽查阶段。即日起,学院将每日至各科研实验室开展实地抽查。

    3. 寒假实验室开放统计。12月25日前,各实验室对所辖所有实验场所开展完成假期开放统计工作,将统计结果汇总录入《宁波大学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统计表》,并报送至张春丹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实验室全面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决心予以尽快整改落实。

    2.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寒假留校从事科研实验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范,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的认识。

    3.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确定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各单位自制封条封闭实验室,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对于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加强对有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严禁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无纰漏。同时,认真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安全事故。

    4.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2020年1月初至寒假前开展一次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以查代促,以查促建,全力确保假期实验室消防安全。

        五、材料上报

    请于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3)及实验室假期开放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至海洋学院南楼110处。

    ①书面材料(实验室负责人签字)送交至海洋学院南楼110室;②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angchundan@nb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丹

        联系电话:13738484401(短号:554401)

        电子邮箱:zhangchundan@nbu.edu.cn

     

    附件:

    1.学校自查清单

            2. 2019年12月海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 2019年12月海洋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

    4.宁波大学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统计表

     

     

     

    海洋学院

    2019年12月16日

    • 附件【附件1-4(1).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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