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ENGLISH 宁大主页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机构设置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学院文化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全职教师
    骨干人才
  • 科学研究
    学科与科研平台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规章制度
  • 本科教育
    招生信息
    专业介绍
    培养方案
    教学大纲
    课程建设
    教师发展
    规章制度
    教师下载
    学生下载
  • 研究生培养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导师信息
    毕业工作
    导师选聘
    公示公告
  • 学生工作
  •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党委文件
    党建动态
    党风廉政
    工会动态
    关工委
  • 地方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
    教授、博士进企业
    继续教育与培训
    研学活动
    科普基地
    校地合作
  • 实验室管理
    中试基地
    教学实验中心
    科研用房与装备管理中心
  • 信息公开
    学院文件
    表格下载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学院公告
    • 院办通知
    • 科研通知
    • 教务通知
    • 研究生通知
    • 学工通知
    • 党委通知
    • 地方服务
    • 学科竞赛
    • 学术交流
    • 招聘信息
    • 党政办
    • 实验室通知

    院办通知
    - 首页 - 院办通知
    院办通知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02日    已浏览:次   图/文: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函〔2014〕36号),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人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320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00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另行通知)。

    三、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及艺术类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等。具体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请详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四、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五、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六、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需一式1份。

    七、受理时间安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12日,书面申请材料(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13日。
        2.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4月2日申请,书面申请材料(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日
        3.
    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4月16日,书面申请材料(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7日,该项目具体实施通知另发。

    请各单位、部门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电子文档和书面申请材料(1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安中大楼405)。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88365  Email:zhangxiaoping@nbu.edu.cn

    七、有关说明 :
        1.2014
    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
    2014起,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
    .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和外方合作者简历,否则不予录取。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马上着手联系。

    八、学校支持政策:

    1、若获得资助,学校给予每月1000元人民币补助。

    2、有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经历者,今后在校内资助出国项目遴选时,优先考虑。

                                                  

     

      附:常见问题解答

    人事处

                                                   2014-12-2

管理入口 旧版入口 总访问量:
  • 友情链接
  • 宁波大学
  • 人事处
  • 科技处
  • 研究生院
  • 宁大学工
  • 高等技术研究院
  • 教学助手管理入口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七星南路169号 联系电话:0574-87600551 邮编:315832

© Copyright © 2014 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