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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办通知

    2014年7-12月各实验室水电费摊销情况公示

    2015年03月01日    已浏览:次   图/文:

     

    各位老师:
    根据《海洋学院教师科研占用学院资源水电费摊销办法》,现对2014年7-12月应摊水电费的计算结果进行公示,请各位老师仔细查看,公示截止到3月6日下班前。
    对实验室及使用面积的核定有疑问请与相关老师联系(曹光彪科技楼徐军方老师888168;包玉书12号楼徐镇老师888916);对水电费的计算有疑问请与小王联系,电话888892。
    如无疑义,请曹光彪楼各实验室负责人与使用人商量进行实验室使用面积的分配,3月13日前到徐军方老师处填写校内结算单;借用包玉书12号楼的老师到徐镇老师处填写校内结算单。
    对于借用实验基地做实验的老师,由后勤开出结算单,费用直接支付到后勤,由后勤直接联系。
    附件:1文件类型: .doc《海洋学院教师科研占用学院资源水电费摊销办法》.doc (34.50 KB)
               2、文件类型: .doc7-12月每平米应摊单价计算及依据.doc (805.00 KB)
               3、文件类型: .xls曹光彪科技楼各实验室水电费明细表.xls (35.50 KB)
              4、文件类型: .xls12号楼(2014年7月-- 12月)水电费摊销情况表.xls (16.50 KB)
     
    特别提醒:
    1、结算单上的经费项目可用国库项目(需有“其他直接支付”国库用款计划);也可用非国库项目。结算单上款项内容请填写清楚房间号和时间,如“曹光彪科技楼108实验室2014年7-12月水电费”
    2、各位老师在填转账单前请先查看项目经费的预算中是否有水电费。
    3、由于使用新的校内结算单,单据统一由财务处存档,不再反馈到老师个人,如因项目审计需要,请老师自行到财务处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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