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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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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办通知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16年04月14日    已浏览:次   图/文: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推荐的人选,须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二、推荐人选数量
    全省省属高校14人,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2名。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简表》(附件1)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
    2.各单位、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民主评选、单位部门审核的程序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双肩挑人员”由所属学科性学院推荐),并在推荐简表上签署意见,将《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简表》(一式1份)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于4月20日下午4:00前报人事处师资办。【请拟申请的老师于4月18日(下周一)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学院党政办310,电子稿发hyxy@nb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4.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5.候选人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88365,电子邮:zhangxiaoping@nbu.edu.cn。
     
    附件: 1.《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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